11/1起電動自行車須掛牌 最高可罰3600元|#鏡新聞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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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1日起需掛牌才能上路,否則可罰1200到3600元,且需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年滿14歲才可以騎乘。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