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手機報案 警要求打110 律師喊荒謬!

1 年前

台北市 / 劉奕君 潘建任 報導

一名律師陳孟秀表示,他手機掉在多元計程車上,去了2次警局,也用軟體尋找,確定掉在新北市中和區附近,但受理的員警卻因為跨轄區,要她自己在警局內打110轉報,讓她覺得很荒謬,警方澄清表示跨轄案件,使用110系統會直接轉給轄區派出所,效率更快。

律師陳孟秀質疑,是不是員警不願受理,律師陳孟秀說:「有這麼明確的訊息,我們沒有要處理嗎?他們都沒有要留下我任何聯絡方式,又或者是要我提供聯絡資料,他們沒有不幫忙,但他們也沒有真正幫忙。」當時律師陳孟秀,8月6日晚上11點,搭計程車從晶華酒店回到民生社區,發現手機不見了,馬上到派出所報案。

員警表示,先幫你通知車行客服,回家後利用手機軟體APP,發現自己的手機出現訊號,地點就在新北市中和區,再次2度請求派出所幫忙,但員警卻說,手機在中和,沒辦法直接去找,讓律師陳孟秀認為員警消極處理,後來她找朋友前員警石明瑾幫忙,就順利找到手機,讓她質疑為什麼派出所員警不願幫忙。

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所長黃甯說:「透過110這個撥電話的這個系統,除了一來案件有列管以外,第2能夠找到中和明確的轄區。」警方解釋打110會直接轉介給遺失地的轄區派出所,效率會更快,但第一時間,員警沒留資料確實有疏失,還要求在派出所內打110,確實有可能讓民眾感受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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