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蓋貨櫃屋 溪湖公所遭批"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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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吳烈安 趙英光 謝忠義 報導

彰化溪湖1名陳姓農民,原本在當地石鵝湖旁,向土地宮廟承租1塊農地種植芒果,但從去年開始,廟方轉將土地提供給鎮公所,搭建了3個貨櫃屋以及1間廁所,要提供給信眾休息,陳姓農民質疑,依規定農地上不能蓋任何建築物,鎮公所身為公家機關,竟然知法犯法,公然蓋違建,因此向公所、縣府檢舉抗議,沒想到都遭冷處理,氣得他到現場拉白布條抗議後,縣府才回應,這些建築是違建,會令公所限期拆除。

陳姓農民和朋友,一起拉起白布條抗議,因為他身旁這3個嶄新的貨櫃屋以及廁所全部都是違建,誇張的是這還是由彰化溪湖鎮公所,向中央申請經費後搭建的,抗議農民陳先生說:「政府公然違法沒事情,那是不是代表彰化縣的違建,從110年開始以後都沒事了。」,農民表示,這塊土地是當地土地宮廟的,自己原本承租來種植芒果,但去年廟方轉將土地,提供給溪湖鎮公所使用後,公所向客委會,申請1千多萬的經費,竟然在不能蓋任何建築物的農地上,違法搭建3棟貨櫃屋和廁所。

他接連向公所以及彰化縣府陳情檢舉,還向法院提起訴訟,沒想到公所還是繼續蓋,抗議農民陳先生說:「向公所以及縣政府來陳情,都沒有消息。」,正常管道申訴,沒下文,農民無可奈何,只能在現場拉白布條抗議,不過公所也到場強調,建築都有經過設計師認可,溪湖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長陳智泓說:「目前檢舉的內容的話,我們當然回去跟建築師討論,因為這邊一些設計,都是有經過他們檢討的。」

但就在農民拉白布條抗議後,縣府突然要求,公所得拆除貨櫃屋,彰化縣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長沈雅娟說:「溪湖公所所施作的工程,貨櫃物的部分是屬於違章建築,將依法裁處。」,原本要給予1千多萬補助款的,客委會也回應,如果縣府確定貨櫃屋是違建,在公所依法拆除前,不會提撥經費,公所改善後,也將會派員到現場驗收,確定一切合法才會給予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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