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總統車隊揮旗遭法辦 檢察官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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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王源澤 陳建邦 張容輔 報導

怎麼會這樣呢?嘉義一名想要向總統表達意見的方姓男子,一月的時候,知道總統車隊要經過,於是準備了國旗,向著車隊上方揮舞。嘉義縣警方認為,他涉嫌造成公眾往來的危險,訊後移送法辦。檢察官檢視監視器畫面之後認為,男子是向上揮舞,沒有造成往來危險的具體行為,依法做不起訴處分。男子不滿的說,警方是故意的!

主持人(01.22)說:「請啟動。」總統蔡英文1月到中科院視察,但沒想到在車隊經過的路上,卻一名男子騎著腳踏車,先是將車子停在,車隊必經之路,接著拿起國旗,在車隊經過的時候,用力向上揮舞,這一揮可不得了,嘉義縣警方認為男子,涉嫌造成公共往來危險,經過請示值日檢查官,訊後將男子移送法辦。遭訴男子說:「我只是說,退休的公務員,他揮旗跟你們致意說,你們把他的退休金扣成這樣子,抗議也無效,看畫面就知道,我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任何車輛。」男子坦言,是想為了年金改革,向總統陳情,所以才等在路上,認為警方這樣的太過火,而它在應訊的時候,也否認有妨害交通的行為,而檢方檢視監視器之後,將男子做不起訴處分。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並沒有造成壅塞道路,或損害任何公共交通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遭訴男子說:「如果我犯的法真的那麼嚴重,檢察官不會當場把你飭回,這是這擺明是故意的,你問一個警員,剛出社會的就知道。」總統人身安全,受到高度重視,但民眾的陳情權力,也不能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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