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拖吊程序久 警遭質疑「先拖才開單」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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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 綜合報導

違規停車被拖吊沒話說,但如果拖吊程序有問題,民眾可就很難服氣了,民眾拍下的畫面,違規停在身障停車格的車輛,說車子被裝上輔助輪要拖離前,都沒看到員警開單的動作,質疑員警是不是先拖吊才開單,新店交通分隊否認,新北交大則表示,還要再查證,而如果程序有誤,會依法懲處。

先從這邊看一看,再次另外一邊再確認,發現停在身障停車位的車輛,並沒有放置任何核發的識別證,拍照後取締違停,另一邊拖吊車司機,同步裝上輔助輪,一切看似很正常,但目擊民眾卻說,這名員警先拖吊後補單,沒有依照標準程序,目擊民眾林先生說:「向他詢問的時候,(看到)他是沒有開單的狀態,執行程序的時候,總是必須按照程序來嘛。」

民眾把直擊影片,PO上網,還附上新北交大,公告拖車作業程序,第一條就寫明,警方完成照相採證,及填寫舉發單後,執行拖吊作業,按照程序,違停車輛要先拍照存證,開單舉發,用粉筆留下車號,拖吊場訊息,貼封條上輔助輪,才能將車輛拖離,民眾PO網反應後,新店交通分隊長親自回文,說員警當時已經依規定,執行拖吊作業完畢,但程序有沒有符合,新北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李秉鴻說:「因為今天我們就是民眾提供的影片,他有一個特定的角度,那造成我們在認定上比較困難,所以我們目前還在請新店分局,就行車紀錄器還有員警同仁,他提供的蒐證器材來做後續的認定,要具體個案查明之後才能做回覆。」PO網民眾說違規拖吊他贊成,但員警執法如果沒按照程序,恐怕也沒辦法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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