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騎樓遭拖吊 女車主對警咆哮還動手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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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林俊明、陳芷萍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有民眾把車子停在人主家騎樓底下,為避免警方開單,刻意把車牌拔下,警方接獲檢舉前往拖吊,但女屋主卻擋在車後方,阻止拖吊,對員警大聲咆哮,甚至還動手推員警,最後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違停騎樓遭拖吊! 女車主動手推警被逮
台南市中西區開山路的住家騎樓底下畫有白色標線,僅供機車停放。(圖/民視新聞)


女屋主整個身體靠在車子後車廂上,不肯讓員警把車子拖走,雙方就這麼僵持了好幾分鐘。期間女屋主還大聲咆哮,甚至動手,警方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將車子強制拖走。而女屋主也被依妨礙公務的現行犯逮捕,只能乖乖坐上警車,帶回偵詢。


台南市第二分局博愛所長梁植森表示,劉姓民眾將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停放於住家前騎樓地,屬於違規行為且影響行人通行,依法通知拖吊業者進行拖吊,劉民卻多次妨害拖吊作業,且經告誡仍不配合,並推阻執行勤務的員警,遂將劉民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女屋主自認把車停在住家騎樓底下沒有錯,但如果理所當然,為何又拔掉車牌,明顯就是知道違規,要規避檢舉開單。台南市第二分局博愛所長梁植森指出,違規停車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另汽車未懸掛車牌停放於道路,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查扣車輛。


違停騎樓遭拖吊! 女車主動手推警被逮

女屋主的住家就住在台南市中西區開山路上,對面就是孔廟商圈,算是熱門景點,因此當地的人行道上畫有停車格和黃線,而住家騎樓底下也畫有白色標線,僅供機車停放,留出來的空間方便讓行人通行。鄰居表示,騎樓雖然是自己的土地,但政府規定就是不能停車,「要給人家過啊!」另一住阿婆也說,「不行啦,不行,車不行停,不會很困擾,已經習慣了,反正停車格很多。」




雖然騎樓是自家的地,但也是屬於人行道,左鄰右舍都知道不能停車,婦人貪圖方便,執意把車停在騎樓下,還槓上警方,最後的下場不但要繳最高上萬元的罰款,還吃上妨害公務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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