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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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林樹銘、陳俐臻 高雄市報導

前年(2021年)12月,高雄愛河畔的河東路發生一起酒駕事故,當時肇事駕駛黃子洋酒後上路,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4口,造成1死3傷,一審高雄地院判黃子洋7年10個月、賠償3550萬。如今二審結果出爐,刑期加重2年,判處9年10個月,不過,車禍被害人林先生再度痛批,司法正義已死,指對方沒有悔意,試圖脫產規避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