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車上睡覺酒測值超標 堅持車沒移動"不算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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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曾虹雯、呂彥頡 高雄市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喝醉酒在車上開冷氣睡覺,酒測值超標,被警方依依公共險罪送辦,還得收6萬元罰單並吊扣24個月牌照。但男子提出原廠定位和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就在原地沒有移動,應該不算酒駕,最後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但罰款和扣牌處分卻無法撤銷,這讓男子無法接受。


醉男車上睡覺酒測值超標 堅持車沒移動「不算酒駕」...檢察官這樣說
男子的百萬油電車遭到拔牌,還吃上六萬元罰單。(圖/當時人親友)

黑色汽車停在人行道上,亮著車燈還敞開大門,巡邏警方上前關心,發現19歲朱姓男子在駕駛座上睡的迷迷糊糊,身上還散發酒氣。警方實施酒測後發現數值高達0.54,對他開出酒駕及人行道臨停兩張罰單,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男子事後申訴,他在附近夜店狂歡不勝酒力,才會走到車上開冷氣睡覺,沒有酒駕。卻沒想到還是吃上六萬元罰款,去年剛買的百萬油電車也遭拔牌,兩年不能上路,男子於是提出原廠定位和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就在原地沒有移動。最後地檢署雖然做出不起訴處分,但罰款和扣牌處分卻無法撤銷,這讓男子難以接受,透過親友陳情,認為不起訴處分表示犯罪跟違規已經不存在了,為什麼後面還要持續罰?讓他們覺得很納悶。

醉男車上睡覺酒測值超標 堅持車沒移動「不算酒駕」...檢察官這樣說
提出申訴後裁決所維持裁罰並扣照,讓男子無法接受。(圖/當事人親友提供)

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表示,當事人可以提出陳情,並附上不起訴處分相關證據,提起行政訴訟來爭取自身權益。民眾也認為,如果沒有開車事實就不算酒駕,男子也表示會繼續訴訟到底。但警方搬出法條強調,只要發動引擎的狀態下坐在駕駛座上,其實就算酒駕。因為交通部於107年函釋定義,駕駛行為係已啟動引擎,且處於得立即行駛車輛離去之狀態。律師也強調,因為酒駕同時間牽涉刑法和行政法,兩個法條對於駕駛行為的定義不同,才會發生裁罰不同步,公共危險罪雖然不成立,但確實違反道交條例,該吃的罰單恐怕免不了。

原文出處:醉男車上睡覺酒測值超標 堅持車沒移動「不算酒駕」...檢察官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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