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附陰性證明違憲? 陳時中:不會知法犯法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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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要上路的秋冬專案,入境登機規定,包含國人在內都要附3日內陰性證明,被外界質疑違憲,指揮中心解釋,措施都有法源依據,另外也進一步說明,不是沒陰性證明就不能返台,若有特殊情況,例如當地無法採檢,或重病、需緊急治療,都能申請專案處理,但如果提不出文件證明,返台後就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國內一口氣,又新增9例境外移入,加上周五的14例,光兩天就暴增23例,通通都是境外確診。

除了案645,是本國籍旅客,其他8例,通通都是印尼籍移工,眼看境外確診數字不斷飆高,指揮中心決定,總共暫緩6家印尼仲介公司,引進移工。不過12月即將上路的秋冬專案,規定包含國人的所有入境者,都要檢附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證明,被質疑'違憲,指揮中心後來發新聞稿說,「措施沒違憲」,又再被批評,是侵犯大法官職權。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明,「憲法問題最後判定當然是大法官會議才能做出說違憲,那在我們認為不違憲的情況下,要不然我們就是故意去知法犯法,我們當然是不逾越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決定。」陳時中強調不會知法犯法,指揮中心再進一步說明,不是沒附陰性報告,就絕對不能返台。

預防醫學辦公室防疫醫師林詠青表示,「並不是說陽性就絕對完全不可以回來,它有一定行政程序,如果在隔離治療的過程當中,真的發現他的狀況的確是需要,或有急迫需要或希望可以回台就醫,這塊我們沒有說不行。」
指揮中心表示,假如旅客有陰性報告,就照一般入境程序,沒陰性證明,航空公司會再另外安排「特殊座位」,但返台還是得自費採檢,若在國外驗出陽性確診,就得遵守當地隔離政策,但假如有急迫性,例如奔喪、重病需要緊急返台,或當地無法自費採檢,也可申請專案返台,但假如沒特殊理由,就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預防醫學辦公室防疫醫師林詠青說,「沒有報告這個部分,我們還會在12月1號開始施行之後,裁罰基準也會一併公布。」國內累計確診人數,飆到648例,邊境拉警報,進入秋冬,疫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國內、入境防疫政策,都千萬不能鬆懈。

(民視新聞/林靜、黃彥誠、SNG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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