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錯檢疫時間 男提早解禁最少罰10萬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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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徐孟蘭 蕭鈺燁 巫召清 報導

苗栗縣一名男子,居家檢疫熬到第14天,卻在傍晚六點多時出門去工廠查看,沒想到警方找上門,他才發現算錯檢疫時間,要到午夜十二點才算解禁。提早了五個多小時出門也是違規,因此挨罰最少10萬元。

苗栗一名居家檢疫的先生,時間還沒到就出門趴趴走,警方立刻前往逮人,苗栗縣衛生局長張蕊仙:「他計算錯誤所以呢,我們將視他的情節來給予做處分,那最低可能會從10萬塊起跳。」對方向衛生局供稱,搞錯了檢疫到期的時間,衛生局調查,他當天是在檢疫的第14天傍晚六點多出門,距離解禁時間還有五個多小時,居家檢疫沒有完成,所以算違規。

苗栗縣衛生局長張蕊仙:「以日期來做計算,那必須到當天午夜的十二點過後,才叫完整。」衛生局強調,居家檢疫不是從入境時間算起,而是回到指定住所後的隔天開始算,第14天的午夜12點後才是解禁,也會發通知單,上面都會寫清楚檢疫時間,而這是苗栗縣第六件居家檢疫違規開罰,也是第一件因為搞錯時間被開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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