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4年換4公務車 苗議員批浪費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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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王詩涵 張春峰 報導

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批評四年換四部公務車,車價近三百萬,而且把消防救災指揮車當座車,質疑這樣會壓縮消防局預算,徐耀昌則回應,依災害防救法,縣長就是救災指揮官,可以搭消防指揮車,一切合法。

紅色大車是徐耀昌的公務車,有議員批評徐耀昌四年換四台車,之前把消防救災指揮車當座車就算了,今年又換了一台,一模一樣的救災指揮車來搭,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說,這樣很浪費,並質疑,花這麼多錢買新車,是在壓縮消防局預算。

徐耀昌則說,依據災害防救法,縣長是救災指揮官可以搭救災指揮車,換車是因為,上一台常拋錨到現在還在維修,基於安全考量才換車,而車輛經費則是,徐耀昌中央消防署補助,徐耀昌強調,沒有四年換四台車,採購新車一切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