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狒狒逃跑16天,27號在桃園中正路上,終於被「逮捕歸案」,不幸卻已死亡,但農業局發現狒狒身上,除了麻醉針,左胸還有槍傷,桃園市府農業局晚間說明,經查是一位使用獵槍的獵人擊發,該名獵人向警方表示是受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委託,至於該名獵人為何到現場,仍須警方釐清。
應該立刻禁止這種野蠻行為,
沒收所有槍枝!
這跟你是不是獵人無關!
不尊重生命,很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