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擱置Uber條款!計程車業者赴行政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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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訂的UBER條款,今天預告期滿,但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昨晚卻說,修法還得經過法制作業期,不會正式公告。這讓計程車業者質疑修法將轉彎,中午到行政院交陳情書,懷疑跟AIT向中央寄出一封幫UBER說話的信有關,導致交通部退縮。

計程車產業聯盟,30名司機,烈日下到行政院前抗議,不滿「運管規則第103條之1」預告期滿卻沒公告。長期水火不容的UBER跟小黃,戰火再次引爆。

打開uber app,目前還是能正常叫車,交通部先前為了「分業管理」,研議修訂第103條-1,4月26日預告協商期滿,照例要正式公告。但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前一天晚間卻說「修法還得有作業期」,確定不公告,讓小黃司機氣炸,質疑政策急轉彎。

計程車派遣協會秘書長曾弘義表示,「交通部跟行政院,應該本於依法行政,落實分業,保障合法打擊非法的立場,去行政,基本上包括美國自己,包括紐約,都已經立法限制Uber了。」

傳出交通部緊急踩煞車,關鍵原因是美國在臺協會AIT在截止前一天寫信給中央明確表達不滿,認為「Uber條款」要求每次載客後要回到營業地點,及每次租賃至少要一小時起跳,這兩點相當不合理,幾乎是禁止App叫車業在台灣的服務。

計程車駕駛工會理事長吳建璋指出,「在公路法34條已經規定了,租賃車只能做租以他人自行使用,不能拿來做營業車輛,但AIT竟然要求台灣政府必須要給他違法使用,給一家美國的公司來違法使用。」

Uber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則說,「我必須強調,兩年前交通部告訴平台跟租賃業,你們可以用這樣的模式,司機也可以用這樣的模式去營業,我們是合法的。」

行政院回應,「預告期」內各界都可提供意見,也感謝AIT循法定程序提出意見,相信交通部會納入國內外各界看法審慎考量。計程車業者就怕有變數,呼籲交通部照現行草案修法,否則將再發動更大的抗爭。

(民視新聞/林姍亭、嚴俊強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