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後再犯罪率 10年來約15.7%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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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王詩涵 張春峰 報導

犯下桶屍案的徐姓主嫌是假釋後犯罪,其實,社會案件中也常見假釋後再犯罪的例子,過去就曾經發生過強盜犯假釋出來,就押人強逼供出提款卡密碼,也有犯下搶案的人,出獄缺錢,又行搶,根據法務部統計,十年來假釋出獄的受刑人,約有十萬多人,但因為再犯罪被撤銷假釋的人,有近兩萬人,比例大約15.7%。

前年9月,淡水出現隨機擄人的搶匪,把人強押上車,要對方供出提款卡密碼,同年11月,台北市永康街發生隨機行搶案件,嫌犯還拿美工刀劃傷無辜民眾的臉,這兩件案子,嫌犯都是假釋又再次犯案,根據法務統計資訊網的公開資料,可以看到民國97年到106年,假釋人數有10萬1,717人,被撤銷假釋的人有1萬6,046人,比率大約15.7%,而以109年的統計來看,受刑人被撤銷假釋的原因,占最多數的是因為犯下毒品罪,其次則是公共危險罪。

不過並非所有受刑人都會再犯罪,台中有位曹先生,因為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入獄三年,出獄後脫胎換骨,還開了燒臘店,更生人曹民生說:「跟更生保護會借50萬,一個月還一萬就是一直慢慢的還清,辛苦的去做啦,就是一直做做到現在,到現在到今天(出獄)十幾年了。」曹先生說,出獄就是從0開始,但為了生活只要努力打拚,相信大家還是會接納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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