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麵多收30元冷氣費遭投訴 麵店冤:有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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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有一位陳小姐,和朋友一行四人到台南新營一家牛肉麵店吃飯,當時是下午三點多,陳小姐覺得店內很熱,要求老闆開冷氣,老闆告知因為是非營業時間,若要開冷氣要加錢,陳小姐當下說好,也付了錢,事後她看帳單才發現老闆收30塊的冷氣費太貴,而向媒體投訴,業者則認為很冤枉,已經事先告知,沒想到消費者卻事後反悔。

13日下午三點多,台南陳小姐帶著北部南下的3名朋友,來到新營太子宮附近的這家老牌牛肉麵店吃飯,當時店內沒什麼客人,他們挑了後面的圓桌坐下,陳小姐覺得店裏太熱,於是跟老闆娘說可不可以開冷氣,老闆娘回答開冷氣要收錢,陳小姐當下說好。

一行四人在店裏待了40分鐘,消費了500塊,但最後卻付了530元,因為這40分鐘的冷氣費要價30元,陳小姐當下沒發現,而是回到家看了帳單才知道,隔了幾天找上店家理論。

陳小姐指控,「她沒跟我說要加多少錢,只說要加錢而已,結帳的時候她給我加到30塊,你看看我從來沒看過這種店,我在你店裏吃飯,我還要付冷氣費給你。」

牛肉麵店業者施小姐回應,「那天是非用餐的時間,我們這個時間點是沒有開冷氣的,當然你可以選擇不要用餐,因為她都還沒點餐,她說沒關係你開你開這樣子,我才跟她開冷氣的,那你怎麼可以事後跟我說,你這樣子不對喔這樣是很過份的,然後你要店開不下去喔。」

雙方認知上有差距,癥結點就在於店家雖然有告知開冷氣要收費,但卻沒說明要怎麼計費。對此台南市消保官楊璿圓指出,「收取太過高額,事實上這個是不符合消費者權益,消費者還是可以再去主張他的權利。」

消保官建議,店家可以明定打烊時間,或是非用餐時間冷氣收費額度,消費者若不能接受,可以選擇不吃,以免為了30塊電費吃出一肚子火氣。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