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槍殺案大逆轉 再審無罪改判無期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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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林金貴13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9年多,後來在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之下,成功獲准再審,大逆轉改判無罪。但隨即遭到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再度大逆轉,認為林金貴所提出大頭照,經調查局鑑定非原始檔,因此又改回無期徒刑。林金貴聽到判決,難過的快步離開法院。

聽到法官宣布,改判無期徒刑,林金貴震驚難過,步出法院時,低頭快步,不發一語。

兩年多前,再審獲判無罪,林金貴開心流下男兒淚,一度以為不再背負殺人凶手罪名,沒想到竟然又大逆轉。

高雄高分院發言人蔡國卿表示,「殺人罪部份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金貴13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再審後獲判無罪獲釋,但最高法院就以還有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定,發回更審,出現逆轉再逆轉的情況。

當時監視器拍到的凶手是長髮及肩,林金貴姐姐找到一張短髮大頭照,說是林在案發前兩個月到相館拍的,再審法官認為兩個月後也不可能及肩,認定不是凶嫌。但更一審拿出調查局鑑定,光碟非原始檔,有推拿師證明當時林金貴留長髮,姐夫也供稱林沒有剪頭髮,林金貴則說當時拍大頭照是為了要換發新身分証之用,但經查早在同年一月就剛過,兩個月後又要換重拍?

高雄高分院發言人蔡國卿表示,「光碟上秀出來的那個96年3月5日,可能是那個檔轉錄那個光碟的日期,但是無從去證明那個照片檔,就是96年3月5日拍攝的電子檔。」

冤獄反平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相館老闆林保安先生,在這次的審理程序有出庭,就是這個人96年3月5日,在我們相館所拍攝,他沒有必要去造假。」

另外,案發地點在高雄鳳山,案發後一小時五分,林金貴的手機發話訊息出現在台南佳里,也成為翻盤原因之一。再審法官以google地圖來計算,兩地駕車需要一小時二十分才能到,因此認定林不是殺人犯。更一審時,則有員警實測,開50幾分鐘就到達。

冤獄反平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林金貴跟這個計程車司機什麼關係,殺人動機何在殺人所用的凶器何在,法院完全沒有說明,將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為林金貴提起上訴。」

一起殺人案,判決起伏之大,不只當事人心情猶如坐雲霄飛車,也再度受到社會矚目。

(民視新聞/廖錦雄、陳芷萍高 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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