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寄居蟹罰則輕 保育人士籲列保育類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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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邱君萍 榮昊北 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裡陸蟹和寄居蟹資源豐富,但是因為貝殼常被遊客撿拾,讓寄居蟹找不到貝殼,只能被迫以瓶蓋等廢棄物來棲身,保七第八大隊警方日前在墾丁後壁湖查獲一名盜採30隻寄居蟹和1塊珊瑚礁岩,將他依國家公園法最高裁罰新台幣3000元。有保育人士認為,應該把寄居蟹列入保育類動物,才能減少寄居蟹被捕抓,維護生態平衡。

保七第八大隊警方說:「你不知道這裡不能撿這些嗎?」警方逮到現行犯,男子盜採寄居蟹還有珊瑚礁岩被抓到,保七第八大隊警方說:「我跟你說你在沙灘我能接受啊,問題是你已經放在箱子裡面了。」這地點是在墾丁後壁湖,男子總共抓了30隻寄居蟹還有一塊珊瑚礁岩,因為是在國家公園內,男子因此被開罰3000元,保七第八大隊副大隊長倪連樹說:「當場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填製調查記錄單移請國家公園管理處裁罰。」

墾丁國家公園裡,陸蟹和寄居蟹資源豐富,而寄居蟹隨著身體長大,需要像這樣找到更大的新殼然後搬家,只是沙灘上的貝殼常被遊客撿拾,讓寄居蟹找不到新殼,被迫以小瓶子或瓶蓋棲息,長期致力於寄居蟹保育,被稱為「寄居蟹媽媽」的救國團志工黃淑凰認為,應該擴大層面來降低,寄居蟹被捕抓,「寄居蟹媽媽」黃淑凰說:「如果說可以把寄居蟹牠的物種裡面變成所有的寄居蟹,把它變成一個保育類的話,抓牠就違法我相信用這樣子慢慢慢慢,大家到各地方去就不會再去抓寄居蟹了。」

另外還要加強保育的宣導,才能維護寄居蟹的生態,接下來就是秋節連假,警方也提醒民眾,國家公園範圍內連一個小石塊都不能帶走,否則就會觸法被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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