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三讀過關!隔離檢疫趴趴走最高可罰百萬

4 年前
f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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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紓困條例,立法院今天三讀過關!被隔離者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且符合一定條件可申請補償。如果企業在員工被隔離、或是為了照顧隔離者請假照常發放薪水,可以加倍抵稅。另外條文也明訂罰則,如果被隔離檢疫趴趴走,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立法院長游錫堃首度敲槌,宣告武漢肺炎紓困條例正式通過,新院長新國會,就怕大家表決時凸槌,先來個新生訓練。

只見表決板就像七彩霓虹燈快速閃爍,經過四個小時漫長的討論和表決,紓困條例總算過關。名稱訂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且加入COVID-19的文字。經費上限新台幣600億元。

條文明訂「防疫隔離假」對於必須隔離檢疫者,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得扣全職獎金、解聘,同時,符合一定條件,可在隔離期間申請防疫補償。

至於在野提出的「防疫照顧假」,條文沒有明文規定。但以租稅優惠鼓勵企業在員工請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時支付薪水。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如果是被指定為,你必須要去隔離檢疫,這一點上面怎麼補貼,再由行政院去決定就好了,我們也鼓勵雇主,如果家長有這種需要的話,還是可以給薪但是不強制,如果雇主如果給薪的話,我們會在他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裡面,給予兩倍的扣除額,用這一點來做鼓勵。」

紓困條例也訂定罰則,違反隔離和檢疫措施,可處最高100萬元罰鍰。散播疫情謠言,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染疫者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也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200萬元罰金。另外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武漢肺炎疫情威脅下,立法院一開議先拚業績,要讓台灣平安度過危機。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