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警示帳戶"報仇? 女控前夫亂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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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黃品瑄 林志純 報導

詐騙集團猖獗,警方設置「警示帳戶機制」保障被害人,沒想到卻疑似成了前夫的報復工具!投訴人小真去年收到前夫歸還一筆3000多元的健保費,但事後前夫卻用這筆匯款紀錄,提告詐欺,讓小真的帳戶通通被凍結無法提款,身上又沒有多餘現金,還得靠朋友幫忙,才能勉強過日,但前夫反駁,絕對沒有惡意提告。

刷卡、領錢超級方便,已經成了一種生活習慣,但小真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的帳戶通通不能使用,一查才知道,自己被列為警示帳戶,投訴人小真說:「對方就是自己匯錢給我,然後還莫名其妙,在大半年之後然後來告我這一筆錢。」

投訴人小真說她的前夫,去年9月把積欠的3千多元健保費還給她,但卻利用這一筆紀錄告她詐欺,今年5月小真就發現,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錢拿不出來薪水也匯不進去,認為前夫根本就是惡意報復,投訴人小真說:「有一些朋友很熱心,他就幫你準備了一整個月的伙食費,但是我覺得像電話費連500塊要繳費啊,房租啊水電什麼的,這些東西你也不可能用饅頭去繳費。」

投訴人小真前夫說:「報仇我相信不可能去用司法報仇,因為司法是公益的啊。」面對指控前夫大聲喊冤,但看看過往案例,藝人卡古買遊戲光碟,懷疑遇上詐騙要求退款,結果帳戶反被對方拿來當作人頭,害他名下帳戶也被凍結,律師劉韋廷說:「為了快速的遏止這些詐騙集團,利用詐騙帳戶來詐騙,因此就賦予了我們司法機關,可以快速凍結帳戶的方式,代表它的調查程序是一個比較不嚴謹的手段,所以就容易發生,明明不是真的詐騙,卻利用這個手段來凍結他人帳戶的情形。」

通常帳戶被惡意凍結,被害人需要跑一趟警局提供相關資料,才能解除,而律師提醒這種報復性通報,已經涉嫌誣告,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示帳戶」應該是要保護被害人,揪出詐騙集團,不該讓公權力成為洩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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