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酒駕全家1死3傷! 駕駛二審判9年10月 被害人嘆: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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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底,高雄林姓一家四口,在愛河邊遭酒駕駕駛撞上,造成媽媽死亡,爸爸及兩名女兒重傷,當時肇事駕駛黃子洋,一審遭判處7年10個月徒刑,家屬及檢方不滿提出上訴,8號上午二審宣判,變成9年10個月,但家屬仍為院方不是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十年以上的刑期"裁處,感到相當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