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1家1死3重傷 男判7年10月可上訴

1 年前

高雄市 / 蕭雅心 許文男 報導

高雄一家四口去年底遭酒駕累犯黃姓男子撞上,造成1死3重傷,黃姓嫌犯被依《殺人罪》起訴,事隔半年,逃過死劫的林先生2個女兒都還要回醫院復健,而林先生自己也還沒有行動力,3餐無法自理,他說一路走來身心煎熬,而且對方犯後根本沒有悔意,要求司法重判,但高雄地院審後認為,不構成《殺人罪》,依《酒駕致死罪》判黃姓嫌犯7年10個月徒刑,仍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林先生痛批輕判了。

2021年底,黃姓嫌犯酒駕再犯,撞上高雄一家四口,1死3重傷,害得天倫夢碎,被依《殺人罪》起訴,歷經半年多審理,一審宣判,地院認為不構成《殺人罪》,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月,事發半年多過去,逃過死劫的爸爸林先生和2個女兒,傷勢嚴重還需要復健,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林先生認為輕判了。

被害人林先生說:「目前看起來,還是重重的提起,輕輕的放下。」去年12月26日,黃姓嫌犯在酒吧喝完酒離開,仍執意開車上路,行經飯店前,高速撞上去看燈會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老婆當場死亡,其他3人包含他跟2個女兒則受重傷,家屬痛批,黃姓嫌犯犯後毫無悔意企圖脫產,數度疾呼司法要重判,卻沒等到期望的結果,等收到判決書會再決定是否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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