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17年駁回18次假釋 張錫銘提行政訴訟開庭

1 年前

台南市 / 台南 綜合報導

曾犯下槍擊多起社會矚目擄人勒贖案件,還跟警方正面駁火的「惡龍」張錫銘,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服刑17年, 期間接連提出18次假釋都遭駁回,10月提報了第19次,不過種種跡象讓張錫銘覺得,因為身分關係被刻意放大檢視,認為有差別對待,今(5)日行政訴訟庭開庭,針對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刑事政策,目前依最新《監獄行刑法》第116條,會根據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等當參考基準,雖然整個結果會另訂宣判日期,但這是張錫銘2012年,返回老家為祖母奔喪後,暌違10年再度離開台南監獄,因此警方不敢大意,大陣仗部署人力!

警方大陣仗,在台南法院周邊,裡外部署警力,因為10大槍擊要犯張銘錫,暌違10年,再度離開台南監獄,「惡龍」張錫銘當年作風兇狠,還與警方正面駁火,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槍擊重罪,200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後,服刑至今。

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說:「沒有1次違規紀錄,那我覺得這不就是整個矯正署或者是監獄楷模嗎,那我們大可拿他做為1個改過向善或改邪歸正的1個樣板。」

這些年來在獄中表現正常,沒有違規情事,分數累積下是一級收容人,不過他曾3度報考,南監樹德進修學校國中部皆未錄取,報考技訓班累計35次落榜,期間還申請18次假釋,全遭到駁回,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說:「那個審核標準裡面有3個條件,1個叫做前情就是他的犯罪事實,那第2個是他的在監表現,那第3個是他的復歸社會再犯機率,那張先生在以往庭審裡面,在第2項第3項矯正署也沒意見,犯行重大這件事情,在他入監第1天開始就已經發生了。」

不服審查結果認為身分問題被刻意放大檢視,質疑未獲公平對待,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張錫銘的太太也低調現身,5日上午10點30分,進行言詞辯論庭,除了張錫銘和律師之外,更開放民眾、媒體到場旁聽,雖然辯論庭後會另訂宣判日期,但這也是繼2012年,張錫銘返回老家為祖母奔喪後,外界首度和他近距離接觸。

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說:「那我們也想知道,他可以回歸社會的話,那標準到底是什麼,那目前整個法律規定是非常不清楚。」在獄中服刑的張錫銘,是否在親自出庭自述後,有翻盤機會,重新復歸社會,外界也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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