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議長沈宗隆涉貪2600萬 法院裁定300萬交保

10 個月前

雲林縣 / 林建鋒 張春峰 吳建宏 報導

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與其他議員收受風電大廠達德公司2600萬元的賄款,被法院裁定收押至今2個多月,檢察官認為偵查進度,以及相關證據都已經保全,因此合議庭當庭裁定停止羈押,准予300萬元交保,但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並且要求沈宗隆,不得和本案共犯或證人接觸。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戴著口罩穿著灰衣短褲,神情愉悅走出法院,不斷拱手感謝各界關心,雲林縣議長沈宗隆說:「謝謝謝謝大家的關心。」2日下午法院裁定沈宗隆300萬元交保,他的妻子李安倩穿洋裝綁馬尾,親自帶著現金,來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她坐在椅子上表情似乎有些不安,法院人員從她帶來的藍色小袋子裡,拿出三大捆像磚塊一樣厚重的千元鈔,再用點鈔機清點確認現金的金額。

沈宗隆因為與其他議員,涉嫌收取風電大廠達德能源公司2600萬元的賄款,被法院裁定收押2個多月,律師日前提出具保停押,合議庭聽取檢方與辯方的意見之後,認為已經沒有羈押的必要。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檢察官認為,整個事證都已經保全之下,他們認為也沒有意見,因為合議庭考量到羈押是對人身自由強烈的手段,有羈押的原因,但必要性已經相對降低了。」沈宗隆300萬元交保,但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法院要求沈宗隆,配合後續的偵辦,不得和本案的共犯或證人進行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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