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1年36萬件車禍 創史上新高!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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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出門注意安全,因為根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台灣的交通死傷人數、連年攀升,光是去年,就有卅六萬多件交通事故,等於每天發生將近一千件車禍,創史上新高!上個月,行政院會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的修正草案,主要針對肇事逃逸的刑責,法務部強調,修法草案是經過行政院縝密審查,將來立法通過之後,肇事逃逸行為,最重處七年有期徒刑。但民間司改會認為,肇事駕駛留在現場,要不要呼救,還是留連絡方式就可以先離開,還是沒有明確規範。

「怠惰修法情何以堪。」前年五月底,刑事肇事逃逸罪,因為違反明確性、還有罪刑相當原則,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明定要在兩年內,也就是這個月底,完成修法;行政院上個月通過的修正草案,卻被民間團體質疑,立法品質太草率。

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委員律師蔡晴羽說:「那一個政府在大法官要求說要做檢討以後,居然可以幾乎是空轉了兩年還提出了一個,連行政院跟司法院都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版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律師林俊宏說:「這樣子像高中生交作業的這種心態,推出這樣的法案來影響將來司法實務,顯然是不負責任的一種狀態。」

民間團體認為,法務部在上個月底,才送請立法院審議,照排案程序,實際審議時間,恐怕不超過一個星期,而且草案的用語,也語焉不詳!立法委員(時力)邱顯智說:「這駕駛人到底他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他留在現場之外他要幹嘛,這才是一個這個本罪規範的重點嘛,法務部現在的版本還是看不出來說,到底留下來這個作為義務是什麼。」

司改會呼籲,應該要徹底檢討法務部的提案缺失,不要草率照案通過,廣納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的意見,才能制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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