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明虐殺女師案 高分院5度判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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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隨機虐殺性侵女老師,嫌犯第5度判死。高雄男子劉志明7年前涉持鐵鎚,擊殺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師,全案被4度判死後,劉志明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判決遭撤銷後,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布判決結果,更三審還是依強盜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5度判死,仍可上訴。

嫌犯當時落網後,坦承殺害退休女老師,移送檢方前,點頭承認後悔犯案。

這起榔頭殺人案,因為被害人生活背景單純,又在人來人往的菜市場外遇害,引起外界相當大的關注,家屬尤其難以接受,警方則積極從被害人的車行路線和凶案現場遺留的凶器,追出涉案嫌犯。

左營分局偵查副隊長陳正威表示,「為了要搶車子去找女友,為了搶車子才殺害女教師。」

劉志明審理期間都認罪,以家境不好拒賠償,即便他有寫信道歉,女老師家人認為沒真心懺悔,不願原諒。

一審依強盜殺人罪被判死刑,二審也判死刑,但是最高法院以「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和「警方調查紀錄不夠清楚」為由,陸續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上午更3審宣判,還是認為手段殘忍、累犯,仍判處極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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