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溝蓋害人摔癱 三星鄉公所判賠159萬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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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張政慧 莊雨潔 報導

因為沒有蓋上水溝蓋,造成民眾騎車摔倒,四肢癱瘓!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10月,有民眾騎單車行經三星鄉星義路段,因為一旁的排水溝蓋掀開沒有封閉,導致男子連人帶車慘摔,宜蘭地院認為鄉公所有管理疏失,因此判賠159萬多元。但公所認為,事故前男子有喝酒,應該與水溝蓋沒有直接關係,因此還會上訴。

坐在輪椅上,生活沒有辦法自理,今年70多歲的廖先生,2018年10月騎著自行車,行經三星鄉星義路段,當時一旁的旁排水溝蓋因為被人掀開、沒有封閉,導致男子連人帶車慘摔,造成脊隨損傷、四肢癱瘓,現在只能入住老人長照中心,當事人廖先生說:「也沒有派人巡守派人看,也沒有蓋起來這樣就不對。」

廖先生家人不滿,因此向公所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費172萬,但面對民眾的求償,公所也有話要說,三星鄉公所課員陳龍城說:「(非)人車通行之處,第二點他酒駕。」公所認為由於男子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有0.73毫克,事故原因應該是酒後騎車。不過二審法院認為,鄉公所管理的確缺失,因此判鄉公所敗訴須賠償15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但廖先生家人表示家中三人都領有殘障手冊,家境困難希望公所體恤,目前公所表示尊重法律,會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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