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學良案拿新事證提再審遭駁回 蔡媽媽淚崩癱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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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空軍士官蔡學良在台東太平靶場中彈身亡,軍方以「含槍輕生」結案,家屬提出國賠訴訟,二審逆轉認定是「步槍走火意外死亡」,判賠148萬,根據一份最新鑑定結果,發現蔡學良的傷口並非步槍導致,蔡學良母親提起民事再審,但法官認為新事證不符法律程序規定,駁回再審之訴。

蔡學良母親尤瑞敏說,「我今天帶著80%的希望到法院來,我就剩20%就這樣被打敗下了。」情緒激動的蔡媽媽,不滿聽判結果跟自己的預期差很大,瞬間淚崩,她說,「我們也是靠自己,平民百姓的力量,我們什麼都不懂。」

就在一旁律師講話講到一半,蔡媽媽雙腳癱軟倒在地上。

律師張靜認為,「所有的辦案應該要同理心同情心,還有就法律要有與時俱進的改變,與時俱進的改變。」

滿心期待民事能夠再審的蔡媽媽,受限於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無法提起再審,情緒瞬間跌落谷底!

12年前,發生在台東太平靶場,空軍士官蔡學良中彈身亡,軍方認定他是含槍輕生,但過程疑點重重,家屬甚至找來美國專家,透過豬皮實彈射擊鑑定槍傷,同時提起國賠,但一審敗訴,二審逆轉認為是槍枝走火,意外死亡判賠148萬。

尤瑞敏說,「受到很大的冤屈時,還必須靠自己去找真相,我不知道我們的檢察官,你們存在的目的是做什麼?」

今年2月一份最新鑑定報告,顯示蔡學良身上並無燒灼痕跡,排除步槍所導致,家屬提起再審,無奈法院認為,提出的新事證在前訴訟終結都是不存在的事證,不符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駁回。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陶亞琴表示,「言詞辯論終結以前所不存在的證物,這個部分就跟所謂法律規定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不符。」

律師針對判決將提起抗告,而刑事針對新事證的部分則沒有時效規定,目前台東地檢署重啟偵查,民事再審礙於法律程序,讓被害家屬訟訴之路困難重重。

(民視新聞/黃國誠、蔡承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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