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持刀捅人!4男判無罪 法官:聚眾是為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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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台中8名男子吃宵夜時,和鄰桌客人起衝突,持椅子、酒瓶,甚至還拿刀捅被害人,當時逮到4名涉嫌男子,被依妨害秩序罪起訴,但1、2審法官卻判決4人無罪,理由是4人當時聚集是為了吃飯,並非為了鬥毆,而且集會是人民權利,所以不構成"聚眾"要件,判決無罪,台中高分檢不服判決,認為刑法在前年已經修法,認為法官未參考最新判例,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