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駕! 立院三讀酒駕累犯最重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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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立法院院會最後一天,酒駕加重刑責的刑法修法,中午在表決中通過,根據三讀的修正條文,酒駕累犯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如果確定有殺人故意,比照殺人罪判死刑,但在野黨質疑打假球,國民黨團要求酒駕再犯最重應該就要判死刑。

怎麼樣重罰酒駕累犯?立法院朝野輪番上台論戰。

國民黨團書記長吳志揚指出,「酒駕無冤無仇像一個不定時炸彈,像一個恐怖份子,像隨機殺人一樣。」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民進黨沒有打假球,這次民進黨修正動議條文,在最重本刑我們是提高到無期徒刑。」

民進黨要強調不打假球,是政院版再修正動議已經加重刑罰,對酒駕致人於死的初犯,維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累犯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確定是故意殺人則比照殺人罪判死刑。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到,「這6年期間當中,在酒駕致死案件裡面,有超過50%以上,50%的案件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連最低本刑都不到。」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認為,「死刑一定是必要的,這樣子才有辦法嚇阻我們未來的酒駕。」在野黨對政院版通通不滿意,國民黨團版更是要求酒駕再犯,最重就可以判死刑。

在野黨不敵執政黨,刑法修正最後照政院版,確定酒駕故意殺人才比照刑法殺人罪,但累犯刑罰提高最重可以判無期徒刑,要嚇阻酒駕者僥倖。

(民視新聞/張玄會、沈培智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