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檢齊追寶林案! 查扣關鍵監視影像 負責人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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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黃佩華 梁宏志 報導

持續來關注,寶林茶室爆發疑似食物中毒的案件,目前已經有兩人喪命,另外有 5 人重症,還在加護病房觀察當中,引發全台高度關注!法務部表示,目前大台北地區的三個地檢署,通通動起來、分工合作,除了即時保全證據之外,檢體送驗的部分,也都優先處理,就是要在最快的時間內,釐清案情!如果化驗結果,是食物中毒的話,寶林茶室的負責人,黎仿軒,就可能會被轉列被告,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兩億元罰金!

記者黃佩華說:「台北市信義分局轄內的寶林茶室,爆發了疑似食物中毒的案件,檢警查扣了關鍵的監視器畫面,這兩天都在做分析比對。」消費者吃素食吃到進醫院,還造成2人喪命、5人命危,食物中毒風波,北檢派民生專組檢察官,約談4名證人,包括寶林茶室的負責人,店經理、店長和廚師,同時間,蒐證查扣關鍵的監視影像,確認是不是同一人烹煮食材。

運作流程像是食材進出貨單和餐點,環境檢體也很重要,除了廚師雙手,還有刀具砧板,通通已經採集檢體送驗,3個地檢署動起來,北檢朝食安法,簽分他字案偵辦中,2名死者,交由新北和士林地檢,目前是非病死相字案,在同一天上午,針對兩名死者進行解剖,盡速釐清案情。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會會同疾管署,還有台大榮總的毒物檢驗中心,共同來查明死因。」食安法規定變質或腐敗,有毒或含有害健康物質的食品,如果確定是食物中毒,負責人黎仿軒,可能會轉列被告,面臨最重無期徒刑,得併科兩億元罰金。

致人重傷部分,刑度是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罰1億5千萬,如果被認定過失,是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6百萬。律師洪維駿說:「業者相關人士有可能構成過失致死的刑責,不過因為食安法屬於特別法,依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如果合乎特別法的要件的話,還是會特別法優先適用。」檢警除了就手中的證物、持續比對分析,現在最關鍵的,就是化驗報告,只要確認,就會展開第二波的約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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